43岁的外卖骑手韩某伟突然离世时,其自行投保的一份1.06元旅行人身意外伤害险似乎成为唯一的“兜底”保障。据红星新闻报道,半个月前,饿了么骑手韩某伟在配送了33单外卖后,倒在了第34单外卖配送途中。经警方调查,韩某伟系猝死。其家属在追究其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时,被饿了么告知,韩某伟与平台并无任何关系,平台出于人道主义,愿给家属提供2000元,其他以保险公司理赔为主。
其弟弟韩某某表示,“保险那边我们也申请了,猝死只获赔3万元。”
前段时间,“困在系统里的骑手”“外卖员崩溃痛哭”等话题讨论,勾勒出外卖员高风险、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境况。而不少外卖骑手遇意外后维权难的案例,则显示了他们缺乏劳动保障的严峻现实。
配送过程中,虽然外卖员们都身着平台工作服,骑着标有平台商标尾箱的电动车穿行在大街小巷。但是事实上,不少骑手与平台的关系都显得较为模糊。很多骑手无法与平台直接建立劳动关系,而是与外包公司签订劳务协议,或只有与平台的简单签约关系。一旦危险发生,平台便很容易撇开责任,骑手在送餐途中遭遇的意外事故也难以被认定为工伤。
据红星新闻报道,在注册成为饿了么骑手前,用户须阅读3个相关的协议和承诺书。其中,在《蜂鸟众包用户协议》书里,有一项特别提示,明确表示蜂鸟众包仅提供信息撮合服务,用户与蜂鸟众包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劳动/雇佣关系。
类似规定,当然最大程度地帮平台规避了风险,但是相应地,这些风险也被悉数转嫁到了劳动者身上。虽然表面上看,协议的签订是基于统一的“你情我愿”,可是在规则制定和话语权上,平台明显更具优势,劳动者则处于弱势地位。
众所周知,由于工作节奏快、压力大、流动性强,外卖员是非常需要劳动保障(尤其是安全保障)的群体。不管寒冬酷暑,他们都要争分夺秒地跑单,力求在算法规定的送餐时段内完成任务。若是遇上商家出餐慢、找不到路、联系不上顾客等情况,则分分钟都会被打乱节奏,影响效率,稍不留意就会“一天白干”。
在精神高度紧张、一切以快字当头的工作状态下,出现交通意外、身体亮红灯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外卖员基本的安全保障,不该处在悬浮的、无人关注的状态。
关注外卖骑手的劳动权益,加强对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应当首先理清平台与外卖员的劳动关系。作为灵活用工的新业态,外卖员的劳动时间、方式等与传统工作有所区别。近几年,为了尽量控制风险、压低成本,外卖平台不与骑手直接建立劳动关系也成为一种“常规操作”。但是这种操作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双方劳动关系的本质,仍有待相关法律的进一步明确和解读。
在此基础上,也有专家指出,可以创新社会保障方式,跳脱劳动关系的体制性限制,无论劳动者在哪工作,都可以按照劳动时间、职位形式向每人的社保账户交社保费用;也可通过慈善组织为外卖骑手们建立专项基金等。
对平台而言,应继续完善和优化自身系统,避免让骑手时刻处在焦虑、急促的工作状态中。有些时候,外卖员常常是被夹在顾客、商家和平台间最委屈的一方。比如,本来是因为商家出餐慢导致的外卖送迟,被打差评的却往往是外卖骑手。平台派单不合理、消费者迟迟不取餐等问题,也让骑手们有苦难言。弥补相关系统漏洞,进一步减轻不合理的工作压力,才能让骑手们安全送餐。
近日,白岩松在《新闻周刊》中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具体如下:几个月之前曾经在舆论当中沸沸扬扬的“鲍某某涉嫌性侵一事”,在本周有了最高检、公安部给出的详细调查结果。
性侵未成年人的指控不成立,没想到这一个调查还带出了更多的事儿,比如当事人在拥有了美国国籍之后,仍然在中国拥有律师资格,比如涉事女方修改年龄给了大家保护未成年人的冲动等。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该思考另一件事,我们应该有等待真相的耐心,而不是立即用想象的事实替代事实,用情绪来完成宣判。几个月前也有媒体发出对此事件带有疑问的声音,可惜,迅速被口水淹没,甚至媒体都要道歉,认为没有满足公众的期待,这一周这件事情水落石出,真相并不是大家想象当中认定的真相,那么今后呢?我们会有更多的耐心去等待真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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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结果公布:
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调查显示,在鲍某某、韩某某交往期间,韩某某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某某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
在不与鲍某某共同居住期间,韩某某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某某QQ账户被鲍某某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未发现韩某某被鲍某某言语洗脑、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综合本案查证情况,鲍某某和韩某某存在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鲍某某明知其本人和韩某某的情况都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收养和被收养条件,且在自认为韩某某系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以“收养”为名与韩某某交往且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和公序良俗,应当受到社会谴责。
经司法行政部门调查,美国人鲍某某在华期间违反律师执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情节严重,北京市司法局依法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三条、第八十一条之规定,公安部决定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依法执行对鲍某某驱逐出境决定。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热线-白岩松评鲍某某涉嫌性侵案 会有更多的耐心去等待真相吗
男子借朋友26万要不回来, 带80多岁老人住对方家里等还钱。
借给朋友26万元周转说好一个月就还,没想到不仅一年多还没要回来,欠条上写的还是假名,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家里的老人住在欠债人家中等对方还钱。
借给朋友26万元周转说好一个月就还,没想到不仅一年多还没要回来,欠条上写的还是假名,无奈之下他只好带着家里的老人住在欠债人家中等对方还钱。
借给对方26万元欠条上写的是假名
王先生是宝鸡人,平时在西安做门窗生意。去年2月份,王先生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了做工程的韩某。王先生说,韩某自称是做工程的,手里有很多大工程,并且他一直开着一辆路虎车,看上去实力雄厚。
从那之后,两人又在一起吃过几次饭,逐渐熟悉,王先生几次向对方借那辆路虎车使用,韩某都同意了。去年8月份,韩某乔迁新居时,王先生还专门上门祝贺。王先生回忆说,当时来祝贺的人很多,排场很大。
随后,韩某多次以做生意资金周转为由,让王先生借给他30万元救急,当时他表示一个月后会有100万元到账,钱一到就会给王先生还钱。由于王先生没有那么多钱,便向家人、亲戚、朋友凑了26万元借给了韩某。当时韩某承诺,会将名下一名轿车和一辆挖掘机便宜卖给王先生,并带王先生做工程方面的生意,但这些均未兑现。
去年9月份,王先生将钱转给了韩某,当时王先生要求韩某打欠条,韩某原本不愿意打,最后在他强烈要求下对方才写了一个欠条,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对方的签名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不一样。王先生说,自从认识开始,大家都叫他韩总,他一直没问他叫什么名字,最后他一直没还钱,才查到韩某的名字根本不是欠条上的名字,这也让他的讨债路程十分困难。
对方称年底会还两三万
王先生说,韩某一直称会还钱,期间给他还了5000元,其余就是拖着不给,有时候打电话也不接,也不知道他人在什么地方。由于韩某一直没不还钱,今年4月份王先生报警,但警方称由于双方借贷有欠条,这属于经济纠纷,不归警方处理。随后,王先生又到法院咨询,法院称由于欠条上的名字是假名,法院无法立案,这就让王先生陷入两难的境地。
无奈之下,今年4月份,王先生带着几名之前借钱的亲戚来到韩某在曲江某小区的房子准备常住,最后在警方的协调下才离开。王先生说,当时韩某的母亲住在房子里,她报警说我们扰民,警方说会帮忙联系韩某我们才离开的,可韩某依然一直没露面。
今年11月18日,又等几个月无果后,王先生再次带着亲戚来到韩某家中,这时韩某的房子是其亲戚住着,他们来后亲戚便离开了房子并将卧室的房门锁上,他和亲戚只能住在客厅里。
12月28上午,记者来到该房子发现,房子客厅的地板上铺着被褥,王先生和他的父亲、舅舅、两位80多岁的爷爷住在这里。王先生说,借给韩某的钱就是跟这些亲戚借的,所以他们都在这等着对方还钱。王先生手中的欠条显示,韩某写欠条的日子是去年9月10日,上面签名是“韩某”,而王先生查到韩某驾驶证的信息显示其名字是“韩某某”。
根据两人微信聊天记录显示,韩某称其一直在外地做生意筹钱,会给王先生还钱的,其在今年5月份、10月份都表示会先还两三万,但一直没有兑现。两人最近一次通话是今年12月20日,通话录音显示韩某称会在年底还3万。
12月28日,记者给韩某拨打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律师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很难处理,在警方、法院均不立案的情况下,王先生就需要重新补充证据,证明钱确实借给了对方,然后再通过向法院起诉,如果补充证据充分,法院应该可以立案。
截止2020年10月2日,鲍某某涉嫌性侵案的公布结果是现有证据不构成性侵犯罪。
调查显示,在鲍某某、韩某某交往期间,韩某某行动自由,与家人、朋友保持正常通讯,未发现被鲍某某控制人身和通讯自由的情况。在
不与鲍某某共同居住期间,韩某某在南京正常上学、生活,且在多次报警的同时,以交朋友为名结识其他男性并交往。调查未发现韩某某QQ账户被鲍某某控制和伪造聊天记录的情况,未发现韩某某被鲍某某言语洗脑、实施精神控制发生性关系的情况。
综合本案查证情况,鲍某某和韩某某存在同居行为和两性关系,但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违背韩某某意志,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能认定鲍某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扩展资料:
针对网上反映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此案期间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同时进行了深入调查。相关材料证实,公安机关对鲍某某涉嫌性侵的数次报警报案都依法进行了处置,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同时,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办案民警和值班人员在接听韩某某及外地警方电话时态度生硬、不够文明等情况,督导组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
关于安徽省太和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由当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针对性侵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检察、公安机关将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鲍某某涉嫌性侵案调查情况:现有证据不构成性侵犯罪
是的,据最高检网站消息,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督导组通报鲍某某涉嫌性侵韩某某案调查情况。经全面深入调查,现有证据不能证实鲍某某的行为构成性侵犯罪。
2020年4月以来,媒体网络报道鲍某某性侵“养女”,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山东及江蘇、北京、天津、安徽等涉案地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对韩某某指控鲍某某性侵和媒体网络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组成联合督导组,对彻查该案工作进行全程督导。调查工作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讯问、询问当事人,走访相关证人,固定提取各类物证、书证、视频资料、电子数据,开展现场勘验、检查和检验鉴定。2020年6月以来,联合督导组又对案件调查工作进行了全面复查,目前有关事实已经查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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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中关于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
针对网上反映的公安机关在处理此案期间存在的问题,督导组同时进行了深入调查。相关材料证实,公安机关对鲍某某涉嫌性侵的数次报警报案都依法进行了处置,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同时,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存在不规范的问题,如办案民警和值班人员在接听韩某某及外地警方电话时态度生硬、不够文明等情况,督导组已责成相关单位进行认真整改。关于安徽省太和县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在韩某某户籍年龄变更中存在的违规办理问题,由当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