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完觉得那个女孩对你有意思,从聊天记录来看,不但你在暗示她,其实你没感觉到她也在暗示你吗?你自己好好看看,其实你们聊天里面女孩多次说没合适的,多次说到没对象,多次开玩笑说到嫁给你,你们订婚什么的,换个角度来看,就是女孩对你有意思。没有那个想法,开玩笑也不会一次又一次的说。我觉得你因该去主动表白,不管是失败还是成功你都要去试试,因为只有去试你才知道有没有机会,不管结局是怎么样的,最起码你无怨无悔,不会遗憾的。不去试你会遗憾终身或是本来属于你的幸福,就因为一些犹豫一些考虑而失去了,那你会痛苦一辈子。所以说也许你试了会有%50的成功率,你要不去,那就是连一丝希望都没有,等于失败。朋友在你心里矛盾的时候也许你的那个她也和你一样,有着犹豫复杂的心里,和你一样不知道怎么开口或是担心怕失败。女孩嘛本来就是被动的,但是女孩需要男孩宠,需要男孩胆大的保护自己,所以你就要拿出男人的雄风,去告白吧!去争取你甜蜜的爱情,去迎接你幸福的人生吧?也许她就在等着你!记住,告白了你会有%50的机会。爱一个人,只有有一点争取她的机会都不要错过。朋友加油,祝你好运,希望你能梦想成真!加油!以上是我看了几遍所感觉的,仅供参考而已!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这是我们的聊天记录,这算是说清楚,我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说清楚。他会来吗?我真的想见到他,大家帮帮忙,你可以去跟他再聊聊天儿啊,或者是找朋友跟他去说一下。你想见他,因为他现在不想见你,他是不想理解你的。他想说的话,他在微信里是不是都跟你说清楚了?你要去就跟朋友说,你想见他,让朋友替你去找他,他是会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