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不去就会担责法律责任然后公安机关依法强制逮捕,所以尽量远离这些不干不净的地方,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如果没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话事后被传唤的几率不大。传唤一般采用传唤证的形式。
法律分析
前往配合调查。派出所可使用传唤通知书传唤和拘传证拘传当事人最长时间都为十二小时,使用传唤证传唤最长时间为二十四小时,派出嫖娼被传唤不可以不去,具体如下:派出所传唤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所可以根据办案的需要,实施拘传或拘留。首先,微信转账记录可以作为有金钱往来证据,但如果没有聊天记录,只是单独的转账,不能证明其他任何东西。所以到警局后,警察会问你的各种细节,然后按手印,录像。一般警局是必须要拿到足够的证据,才能坐实你的违法行为,对你进行处罚的,如果的确有嫖娼的违法行为,即使没有被现场抓住,如果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转账记录小姐口供等也是会被治安处罚的,当然具体何种处罚是由公安机关来决定的,个人认为一定要积极坦白交代,防止事情继续扩大,否则到后期不好收场。在我国,嫖娼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一般只是拘留或者是罚款,情节较轻的教育一下也是有可能的。如果是已经谈妥了价格并且付了金钱等财物,但是还未发生性关系的。第一次进行卖淫嫖娼,但是认错态度较好,表示悔改或是有其他的特殊原因,属于较轻情节,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在嫖客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就是这里所讲的没有本人陈述的情形,根据本条规定,如果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仍然可以处罚。从实践的层面看,大量案发的嫖客被事后处罚。那些自认为拒不陈述、企图蒙混过关的想法往往是行不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在卖淫嫖娼案件中还是体现的较为明显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首先,聊天记录只能证明双方曾经就嫖娼事宜进行过协商,但是由于缺乏转账记录、缺乏其他证据,因此仅凭聊天记录无法证明你最终实施了嫖娼行为。有鉴于此,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是否会传唤于你,取决于扫黄等专项行动的力度,还取决于办案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那还是老实认罪吧,既然公安局传唤了,证明他们已经掌握了你嫖娼的证据,你进去了抵赖也是没有用的。要么就是想想办法,看看有没有能够找得到公安的关系,让人把这事糊弄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