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清除语音聊天记录)怎么删除海聊聊天记录

hacker2022-06-28黑客技术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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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用北斗海聊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对方不用下载任何App就可以接受到信息了,这是真的吗?

是真的,因为北斗海聊有三种发送信息的方式:

是终端--终端;这种方式是收发信息的双方都是处于无信号的状态,所以双方都得持有终端来进行收发信息,即两个人都需要下载北斗海聊的APP。

是终端--微信;这种方式适应于一方出于无信号状态,一方有信号,则无信号一方使用北斗海聊跟别人聊天时,对方不用下载任何APP即可收到信息,但是若要进行微信聊天,有信号一方则需要去注册个海聊邮箱。

是终端--手机短信;同样的,这种方式与第二种情况适用范围相同,有无信号双方都可发送手机短信至双方,有信号一方亦无需下载APP。

因此,第二第三种方式即是北斗海聊跟别人聊天的时候,对方不用下载任何App就可以接受到信息。

老公和别的女人聊微信怎么办?

婚姻家庭中,感情再好的夫妻,都会或多或少有矛盾,比如现在非常广泛应用的微信,就会让很多夫妻产生矛盾,作为老婆,偶然发现老公与别的女人,在微信上,发一些暧昧的内容,怎么办呢,生气,发火,质问等等,还是当作没看见或者不当一回事,一笑而过呢

一、直接询问

如果夫妻感情一直很好,有非常好的感情基础,双方都一直信任对方,那么,就直接询问对方,问老公为什么要和这个女人发这些暧昧的微信,是发着玩的吗,还是当真的,同时观察老公的反应。

二、视情况来定

如果老公是发着玩的,只是和大多数很无聊的人那样,在网上与一些异性“天马行空”“胡聊海聊”,那我们就得相信我们的老公,但同时要警告他,可不要聊着聊着就当真,态度要非常温和,不要象抓住什么“小辫子”一样,“恶声恶气”或者“冷言冷语”,这样子就会让老公心里不舒服,反而会产生逆反心理。

如果老公的确是有当真的倾向,那我们就得注意了。这种事情绝不允许有第二次,必须在第一次发现时,就要把他们的“情丝斩断”,而且要非常认真严肃、果断,不要给老公留有余地,否则,后患无穷。

三、调整心态

不管老公是不是当真。作为老婆,当第一眼看到那些暧昧的微信内容,肯定是非常不舒服,非常伤心难过,这是人之常情,可以理解。但我们生气过后,得冷静,冷静,再冷静。毕竟,我们还要这个家,还要和老公好好过下去。不管老公是处于哪种情况,发着玩也好,当真也好,我们“处理”过后,就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绝不要一边和老公谈好了,另一边又天天拿出来讲。一定要相信老公,更要相信自己。

不管老公是出于哪种心机跟这个女人发暧昧微信,都是老公的事情,我们绝不要模仿电视上或者网络报道上的“暴打小三”,去找那个女人的“麻烦”,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可取的。试想,如果我们的老公不理她,不管怎么样,她也“勾搭”不上不是吗?事实上我们只要“管理”好我们的老公就行了,与别的女人无关,俗话不是说“苍蝇不盯无缝的鸡蛋”吗?

四、反省自己

虽然表面上看,老公和别的女人搞暧昧,是老公的错,但,毕竟两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双方都有责任。我们不如经常反省反省自己的行为。是不是哪里做得不对,哪些做得不够好,或许是我们由于工作上、生活上的烦恼多了,以前的温柔体贴,慢慢被“磨灭”了,导致别的女人有机会“套牢”我们的老公。

五、找回自我

发现老公和别的女人搞暧昧,我们也该“惊醒”了。把以前的自己找回来吧。找回以前的自信、勇敢、自强、温柔。不要让愤怒”充斥“了自己,更不要让怒火蒙蔽自己,让”心怀鬼胎“的女人”趁虚而入“,要强迫自己遗忘此事,恢复往日夫妻温情,继续温暖幸福家庭生活。

男子花五百元嫖娼,和女子未见面就被民警抓获,不服上诉后法院咋判的?

山西太原的男子李某通过网络,认识了网名为“心柔”的女子,二人经过协商,约定以500元一次的价格,在女子所在的某小区19楼房间里,进行交易。谁知道,当男子李某如约来到该小区,刚到门口时,便被蹲守多时的警察逮了个正着。

随后,公安机关认为,女子张某燕和男子李某,通过网络谈好了价格,约定了时间和地点,打算进行非法交易,其行为,违反了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构成卖淫、嫖娼,遂对男子李某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并通知了其家属。

男子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主要理由:

1、他虽然有嫖娼的想法,但与网名为“心柔”的女子还没有见面,更没有发生性关系,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嫖娼;

2、即使自己的行为构成嫖娼,但是,由于没有发生性关系,应属“情节轻微”,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在“5日以下拘留,500元以下罚款”的幅度内处罚,而不是顶格处罚;

3、不能因为自己不承认嫖娼,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辩解,便认定为拒不认错、态度不好,情节严重而作出顶格处罚;

4、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实认定错误、证据不足,应当依法予以撤销。

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安机关也依法作出了答辩:

1、男子李某通过网络,与失足妇女张某燕谈好价格,约定500元一次,于当晚9点,在女子张某燕所在的小区19楼房间里,进行非法交易,虽然因为蹲守民警的出现,阻断了其非法交易,没有发生性关系。

但是,其行为,符合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构成嫖娼;

2、本案虽然男子李某拒不承认嫖娼,但是,有女子张某燕的陈述,双方聊天记录,抓获李某的经过等证据,充分证明男子李某的行为,构成嫖娼;

3、本案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应当予以维持。

最后,法院经过审理后作出判决,维持了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驳回了男子李某的诉讼请求。

我对此事的看法

一、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本案男子李某的行为,构成嫖娼,应当受到治安处罚。

本案中,男子李某辩解认为,其虽然有嫖娼的想法,但与失足妇女还没有见面,更没有发生性关系,因此,其行为不构成嫖娼。这种说法,其实是错误的。

针对这种情形,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中明确答复:“行为主体之间在主观上已经就嫖娼行为达成一致,并且已谈好价格或以给付金钱、财物,同时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本人以外的客观原因,尚未发生关系的,应当按照嫖娼依法处理。”

本案中,男子李某和女子张某燕,就非法交易已经谈好了价格,约定500元一次,当晚9点在女子张某燕所在的小区19楼房间里进行交易。

男子李某实施时,因为蹲守民警的出现,没有发生性关系,符合该规定情形,应当认定为嫖娼,按照嫖娼进行处理。

二、本案中,能否因为男子李某拒不承认嫖娼,也没有发生性关系,而无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不可能因为违法嫌疑人拒不承认,便不对其作出行政处罚。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本案中,虽然男子李某拒不承认嫖娼,但是,有女子张某燕的陈述,双方的聊天记录,抓获李某的经过等证据,证实其实施了嫖娼的行为,依法构成嫖娼的违法行为。

因为有其他证据能够证明其嫖娼违法行为,所以,即使其拒不承认,根据以上规定,公安机关也可以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至于没有发生性关系,可以作为情节轻微,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但是,并不影响案件性质的认定。因此,本案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三、本案公安机关对男子李某的行为,认定为嫖娼,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其作出顶格处罚,是值得商榷的。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嫖娼的,处10日至15日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嫖娼,公安机关在实际处理过程中,对于没有发生性关系的,一般都是认定为情节轻微,处5日以下拘留。拒不承认嫖娼事实,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辩解,不宜作为认错态度不好,进行从重处罚的情节。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治安违法行为人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因此,本案对男子李某直接适用顶格处罚,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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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2022-06-29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本案中,虽然男子李某拒不承认嫖娼,但是,有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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