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9日,小杰的16岁生日,小杰的朋友一起为小杰庆祝生日。聚餐结束后,店老板结账打折为240元。可是小杰并没有足够的钱支付,只好将身份证押在饭店,承诺改日将剩余的钱补上。
在聚餐结束次日早上5点左右,张先生接到电话,称在湖中发现一具尸体,疑似为小杰,需要他们前去辨认。
据了解,发现小杰的时候,他的头部有大量血块,流出来的血和头发黏在一起,身上多处有淤青,耳朵、眼睛和脸部到处都是伤口,脖子有被勒的痕迹。
张先生的表述中提到,就在小杰外出后的一天,张先生突然收到儿子的消息,称他要外出到上海打工,需要买被子,身上没有钱了,希望爸爸能给点钱。对于小杰的死,张先生一家都难以接受,办案民警称小杰属于自然死亡。而张先生则认为,此案疑点重重。
扩展资料
事发半年仍无进展,家人提请重新立案调查:
2020年9月9日,小杰遇害,10月21日,拍摄视频的董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刑拘之后检方不予批捕,11月5日,董某某取保候审。
聊天记录显示,董某某得知小杰死讯后,在群聊解释不认识小杰“不是我打死的”、“(我)看了两眼就走了”。
张先生曾指控参与聚餐的田某某和周某涉嫌打人,但均遭到否认。“他们说自己是在接受警方调查问询时才得知小杰被发现在湖边身亡,其中周某称当晚小杰酒后独自跑出饭店,他为小杰的人身安全一人出门跟随,还帮忙缓解和其他饭店食客的冲突。”
现如今,半年过去了,案件一直却没什么进展,这让张先生感到揪心。2021年4月12日,辖区公安机关一名与张先生对接的民警介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参考资料来源:江苏都市网-16岁少年生日聚餐后离奇死亡 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始末回顾
有的人认为,一生最美好的时光是在中年之前,因为彼时的自己,拥有向整个世界挑战的勇气,未来也有无数种可能。
也有的人认为,一生最美好的时光就是在中年之后,因为往往这个时候,大家的生活都已经尘埃落定,无论是婚姻还是事业都已经逐渐稳定,不再有那么多让人内心不安的变数存在。
但是事情总是不可能静止不变的,有发展就会有意外,你以为安稳的中年生活,实则也会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感情破裂、遇到真爱等等,这些看似只有在年轻人身上发生的情感问题,中年人也不能避免。
不过人到中年,如果遇到所谓的“红颜知己”,并非是缘分而是劫数!
婚姻决裂的两大最终起因:相拥却并不相爱,相爱却不懂相处,婚姻里,夫妻间的相处比相爱还更主要。
张先生和妻子属于自由恋爱,回想起当初两个人在一起,总是有说不完的话,恨不能时时刻刻都和对方在一起,但看现在,他们倒是可以整天呆在一起,但却时时刻刻想要“分开”。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只要开口说话,没有几句两个人就肯定会吵起来,想起两人现阶段的感情状态,回荡在张先生脑海中的只有吵架的场景。
不想和妻子吵架,所以每次回家后他都会用手机看各种短视频,一次看到一个非常搞笑的视频,便在里面留言,随后有人在他的留言下进行回复。
有的人上纲上线,挑剔他说的话有问题,也有的人维护他,说对方是鸡蛋里挑骨头,看到一个陌生人竟然会维护自己,张先生有种莫名的感动,便联系了对方表达了感谢之情。
没想到一来二去,两人在网上聊开了,还添加了彼此的微信,让张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对方是和他在一个地方的人,几次接触下来,聊不完的话题,让彼此间的关系突飞猛进,他们都不满足于虚拟网络,便约着线下见面。
虽然在张先生看来,对方只是一个很能聊得来的异性朋友,顶破天也不过是“红粉知己”罢了,并不会对他的生活和夫妻感情造成影响。
但为了防止妻子误会,对于这位“红粉知己”,张先生一直没有和妻子说,不想还是被妻子发现了两人的聊天记录,为此和张先生吵翻了天。
那段时间,基本上只要张先生回家,妻子就会和他吵架,不论他怎么解释也没用,而这也让他更加想要逃离这个家,越发的发现“红粉知己”的善解人意。
不曾想,“红粉知己”对张先生也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在一次酒后和他表明了心意,因为这段时间妻子的吵闹,让张先生身心俱疲,加上酒精的刺激,让他觉得“红粉知己”或许更加适合自己,两人发生了亲密关系。
酒醒后张先生后悔不已,但大错已经酿成,为了避免一错再错,他决定给予对方一些补偿,然后就此断了联系,不想“红粉知己”根本不愿意,还想让张先生离婚和自己结婚。
尽管张先生已经明确表示,自己不会离婚,但对方还是不依不饶,甚至找到自己上大学的儿子那里,这让张先生觉得颜面尽失,干脆和家人坦白,也积极地承认了错误。
因为有多年的感情基础存在,妻子在气愤伤心之后,还是选择了原谅,经过这件事情,让张先生意识到自己过往的想法和行为是多么的愚蠢。
如果是自小就在一起的“红粉知己”,自然是不会对生活有什么影响的,大家的感情也会更加的纯粹和坚实。
但如果是在中年才遇上的“红粉知己”,往往都带着“不可告人”的目的,因为这个年龄段的人,往往都有着自己的家庭生活和事业,平时是非常忙碌的,根本就没有什么时间接触新的人群。
所以一旦有异性愿意花很多的时间在自己身上,男人就要多注意,对方要么就是图钱要么就是图人,大家都已经是成年人,不会将时间花在无用功上。
对于男人而言,如果有时间和这些“红粉知己”互诉衷肠,不如多花时间在自己的家庭、孩子、父母、妻子身上。
当你觉得人生无趣时,请转头看看肩膀上的责任和期盼,会让你有勇气面对未知的一切。
真正让人羡慕的不是风华正茂的情侣,而是搀扶到老的夫妇,没有谁的婚姻和爱情会是一帆风顺,关键在于你怎样面对每一次的挑战!
5月15日下午,电话联系了张先生,张先生表示,滴滴公司也在5月15日上午联系了他,“并且告诉我现在还不能暂停使用我身份证信息注册的滴滴司机业务”,想要解决该问题,必须联系客服,提供身份证件信息。“4次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手续,不知还会不会(提供身份证信息)再有更多次,结果却又回到了原点”。张先生很无奈。
5月16日,再次联系当事人张先生了解此事。据张先生介绍说,16日上午号码为“95066”的滴滴客服再次联系他,被告知目前滴滴公司不能通过后台进行任何操作。
张先生与客服的聊天记录。
张先生提供的一张图片显示,在5月15日中午12时26分,开头为“106”的滴滴出行发送的短信显示,由于张先生的申诉信息与注册信息一致,导致张先生申诉失败。
根据张先生提供的一段通话录音显示,张先生表示他平时也经常乘坐滴滴专车,“我坐车的行驶轨迹后台都能掌握,更何况滴滴司机注册的行驶轨迹及所在地呢。”对于这样的质疑,客服则回复称,您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如实记录并上报,但是您提供的身份证信息与注册信息相符,所以申诉失败。“您要求的滴滴司机信息不能透漏”。
“我需要反映的问题就是别人盗用了我的身份证信息,需要滴滴平台暂停滴滴司机的业务,换句话说我自己要重新认证我自己的滴滴司机业务。”张先生说。对于这样要求,客服则回应称,“必须要用175××××8117的手机号联系滴滴平台进行认证”。
“这种方式根本行不通,我压根都不认识175开头的手机号是谁在使用,亲戚朋友也都没有用这个电话的,我怎么用这个手机号给滴滴平台打电话。”张先生说。
“希望滴滴公司能尽快解决此事,现在最担心的是利用我的身份证信息申请的滴滴司机,如果出现问题这个责任该由谁来承担。”张先生说,当他提出这样的质疑,滴滴客服则回复称“这个问题暂时不能回复”。
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被盗用注册了滴滴司机,反复提供了身份证信息后,依然不能停止滴滴司机的业务,给出的解决方案几乎不能完成。针对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本文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男女朋友热恋时,送礼物出手也越来越大方,想给对方惊喜。但是,分手以后,这样的“土豪礼物”也变成了烫手货,往往是一方想要回去,另一方不想给,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返还这些贵重礼物?或者是因为礼物贵重就必须返还?
无明确赠与被判返还
广州男子梁先生与付女士于2018年3月开始恋爱,于同年9月分手。在恋爱期间,向付女士多次转账总共202万元,双方没有签订借款合同或出具借据。其中一次梁先生向付女士转账52万元。两人分手后,双方就往来款项产生纠纷。梁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认定上述转账属于借款,不属于“爱的赠与”,需要归还。
冠领律师解读:
梁先生虽不能提供借款合同、借据等表明双方之间存在借贷关系,但依据其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证明,梁先生并无将涉案款项赠与付女士以及对付女士经营的生意进行投资的意思表示。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财产在交付后,除发生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不得撤销。
如果恋爱期间赠与的金额较大,对赠与方或赠与方的近亲属造成了严重损害,则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起一年之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赠与,即索要为对方花费或赠与的钱财,但需举证证明赠与的存在及赠与物的价值。
恋爱赠与不支持返还
2015年4月,张先生与王女士在朋友的一次聚会中相识,张先生刚与前妻解除了婚姻关系,感情处于”空挡“期。张某开始在来日方长的情场上对王某展开“百战不殆”的追求。张先生分别于2016年10月向王女士转款18,000元,2017年3月向王女士转款19,000元,2018年3月王女士买车时,张先生为其垫付购车款及保险费79,476元。2018年底,王女士发现张先生大男子主义严重,认为张先生并不是自己想要结婚的“对象”,王女士便拒绝同张某见面,双方之间只是通过微信和电话联系。张先生无法维持这种“柏拉图”式的恋爱,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要求王女士返还之前为其支付的钱款,但因双方对要返还的款项数额无法达成一致,张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王女士返还钱款。法院经审理认定张先生给王女士的钱款属于恋爱期间赠与,不予返还。
冠领律师解读:
张先生在与被告王某恋爱期间向被告转账、垫付车款,应当视为对被告的赠与。张先生起诉时,其赠与行为已经完成。王女士依张先生的赠与行为取得钱款、车辆的所有权。
张先生诉称的钱款属婚约给付行为,但所提供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钱款属于彩礼性质,且其所提交的微信等聊天记录,不足以否定涉案款项系赠与的事实。故张先生诉请被告返还案涉款项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恋爱期间情侣双方为维持感情所产生的一方出钱用于看电影、吃饭、送礼物等日常生活开支通常都属于赠与行为。本案转账金额本意都是为了维持感情,应被认为赠与行为。
钱款有彩礼性质要返还
周女士和胡先生于2017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并恋爱,2019年双方协商结婚事宜,胡先生赠送给周女士13.5万元并按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订婚仪式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手,并未办理结婚手续。胡先生认为13.5万元是赠送给女方的彩礼,现在双方已经分手,彩礼应该退回。周女士承认收到13.5万元,但是认为这笔钱是双方订婚的费用而不是彩礼,在置办订婚仪式和酒席的过程中,已实际使用7万余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女士应返还10万元。订婚仪式的实际支出费用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具体数额需要根据双方举证确定。为了计算方便确定订婚费用7万,双方各需承担3.5万元。最终,小周还需要返还10万元。
冠领律师解读:
彩礼是一种民间的习惯说法,在法律上被称为婚约财产。胡先生赠送给周女士的13.5万元数额较大,可以认为是民间习俗中的彩礼。彩礼本身具有赠与的性质,但该赠与是以结婚为目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这场悲剧源于女方对于男方的情感操控,曾经有个心理学家对于情感操控这件事情写了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煤气灯效应。煤气灯效应就是说她通过对对方进行不断的否定,然后去扭曲掉对方的一个价值判断,让对方认可他的价值判断,然后去做一些明知是错误的事情。此次事件中,她用各种方式,用女生的示弱,用女生的自我牺牲的方式去激发男方产生的一种保护欲,激发男生去做一些有悖伦理的事情。但是究其根本,这两个人心态都不怎么健全,可以说,都有一定的人格上的缺陷,否则,这种事情压根就不会出现。
从他们的通话记录中,我们就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将这两个孩子当做自己的假想敌了,他们觉得这两个孩子是他们通往幸福道路上最大的阻碍,他们一定要让这两个孩子消失。作为女方来说,她就是通过威胁的方式,让男方乖乖听她的话,而缺乏基本责任感的男方,为了追逐自己梦中的幸福,就就范了。女方后面经新闻报道说,家庭非常的富有,但是家庭富有跟家庭健全或者说家庭幸福,我觉得是两回事,女方应该一直家教应该都挺严的,可能父母实施的是打击式的教育,然后她没有正确的自我认知,她需要通过外界的反馈,她才会感到自我的真实存在,而这一点,也导致她一直在操控别人,然后让对方不断地去付出这样子,她才可以认识到自我的价值。
据当事人说,两个人中的女方,当时是用割腕这种方式去逼迫男方就范,在心理学上,这种人格就是内心极度的自卑,他们甚至觉得自己不应该存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或许觉得全世界存在的意义或者价值,就是因为他们这种极其矛盾的心理,导致他们的心理有一定的扭曲。扭曲过后,他们希望通过操控别人来达到一种自我的满足感,而故事中的女方通从通话记录中,我们可以看到她其实是情感操控中比较明显的一种,就是通过恐吓或者威胁的方式进行这样的情感操控。
而且他们十分地以自我为中心,他们也许在外表看起来非常的正常,甚至可以说,他们在外表看起来非常的积极,但是这种外表积极的表象也只是为了去掩盖自身的恐惧感。他们希望控制一切,希望一切都在自己的控制范围之内。我们在现实生活中遇到控制欲非常强的人,或者说内心极度自卑,希望去打压别人来获得自己的愉悦感的人,一定要远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