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几个问题要分清楚:
第一购房贷款的银行不是开发商,更不是住房中介
第二置业顾问承诺的贷款利率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第三如果你以贷款利率过高而认为置业顾问有不当行为,最大的可能是你可以以对方毁约为由退房
第四是银行的贷款利率是随时变化的,即使银行承诺也只是当时的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最后会以贷款发放时为准
所以,不要听信置信顾问的许诺,那是没有意义的。
有关借名买房而引发的法律纠纷层出不穷,掌握有关法律知识很有必要。那么,借名买房有哪些法律风险,借名买房的合同效力又是怎样?下文将就此问题展开分析与讨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
1、首先,如果登记购房人反悔,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都很困难;
2、其次,如果登记购房人有对外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产;
3、再次,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该房屋可能会因为继承关系而被其他人继承;
4、最后,如果银行最后查实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银行也可以依据贷款合同的有关规定,要求提前解除贷款合同。
在这些情况下,出资人很难得到房屋,而可能只有要求返还房价款、违约金,不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取得房产。而且,即使登记产权人不存在任何违约及有违诚信的行为,那么将登记产权人名下的房屋转移登记到真正的产权人名下也要负担相应的税费。
二、借名买房合同的效力问题
在借名买房的背后,实际出资人会与登记购房人签订相应的房屋买卖合同,以保证自己能够取得所购买的房屋,该合同的有效性对实际出资人是否能够取得房屋或者最大化的保护自身的利益至关重要。对于双方在幕后签订买卖合同的有效性需要具体分析。
1、借名购买一般的商品房,该买卖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合同
这是我国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任何人有权依据《合同法》有关委托代理方面的规定,委托他人代理为一定民事法律行为,其中当然包括代理买卖房屋。如果不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者政策的行为,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借名买房合同合法有效,应具有法律效力。实际出资人可以以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登记购房人将所购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特殊房屋的合同效力
对于该类合同的效力,我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认识,有的法院认为该类合同为无效合同,理由是双方当事人,尤其是实际出资人存在恶意规避法律或国家政策的行为,属于《合同法》中关于违反法律规定或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无效合同情形,其签订合同的标的是买卖某种特定的购房资格,而非房屋本身,应当认定为无效。
而有的则认为,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属无效,而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的相关规定不属于法律,亦不属于法规,从维护市场交易秩序的角度出发,该类合同不应判归无效,合同双方如果能够按照规定补缴税收,合同仍应属有效。
“借名买房”者,一定要认清楚所购房屋的性质,如果是拆迁房、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有政策限制交易条件的房产,那么最好不要购买,以免一旦发生纠纷,造成最后落得房财两空。
其实也不会,真正的朋友只会为您开心,但是你在打圈的时候一定写上在你们怎么情况下买房了,不至于说去年买了套今年买了套这样就叫炫富了。你跟朋友的各个方面表现得近了,朋友才能很长远,不要为了攀比或者炫耀而失去最美好的回忆。
对于身边绝大多数朋友来说,买房是为了给父母一个交代、为了结婚生子,现在结婚基本上都需要房子,就算是没有房子,因为所谓的爱情结婚之后,也难免会爆发矛盾。
所以如果是买房了,就意味着进入了人生的下个阶段了,那就是结婚生子、一心为了家庭的阶段,从此收入支出都与家庭挂钩,毕竟有了房子才有稳稳的幸福啊。
有99%的人,因为买了房,有了目标,身价翻倍,走路都带风,幸福感爆棚。所以,买房要趁早,看中就下手。纠结、犹豫啥的都只会是你翻身路上的绊脚石!
银行正常不会。调查微信隐私应该公安局才有这权限。按揭贷款正常还是会看贷款人及共同贷款人的信用记录,工作证明,资产情况这些,让银行相信你有能力还款就会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