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5年半,早就是事实劳动关系了!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更是违法!
掌握一下自己在单位上班的证据,咨询一下相关人士(有很多渠道,例如人社局,当地工会等等,他们会给你专业的建议和帮助),然后申请劳动仲裁吧!
如果你没有重大的过错(如严重违法企业规定,给企业造成损失,泄露企业机密等),一般你都会获得支持,并且,还会获得额外赔偿。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不是摆在那里充门面的,保护弱势的劳动者,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认识了。现在的用人单位多少都有点认识,不知道你的领导是怎样和你谈的。还有再问一下,是否按时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这也是需要关注的东西,即是你的工作证据,也是企业必须履行的职责。无论是否缴纳,都有有说法的。
不属于,劳动纠纷,不算诈骗罪。无论临时工还是正式工,都属于劳动者,只要正常参与了企业工作,企业都应支付相应的工资,劳动者所在单位存在无故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分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受理的案件是基于劳动关系基础上的人工费拖欠问题,如该单位与当事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该单位与当事人之间非劳动关系,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所以企业不构成诈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老板偷看员工聊天记录 算侵犯了隐私权,可以要求老板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人领域、活动、信息进行相关支配,排除别人非法侵扰等的一种人格权。聊天记录是其个人通信秘密,除非国家相关权力机关依法调查,其余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获知该信息,更不能将该信息公开。
法律分析
别人偷看聊天记录,属于侵犯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别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别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别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聊天记录是其个人通信秘密,除非国家相关权力机关依法调查,其余任何单位、个人均无权获知该信息,更不能将该信息公开。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1、个人生活安宁权。权利主体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或不从事某种与社会公共利益无关或无害的活动,不受别人的干涉、破坏或支配。 2、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禁止别人非法利用个人生活情报资料。诸如身体缺陷、健康状况、生活经历、财产状况、婚恋、社会关系、信仰、心理特征等。 3、个人通讯保密权。权利主体有权对个人信件、电报、电话等内容及方式加以保密,禁止别人非法窃听或窃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偷拍员工聊天记录发布是侵犯其隐私权的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私人领域、活动、信息进行相关支配,排除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隐私权是公民的重要的人格权之一,是公民享有的对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权利。任何偷窥、偷拍他人隐私场所,或者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行为都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都会给被侵害人造成不同程度的精神伤害。情节是否严重,根据行为人偷窥、偷拍或者窃听的次数和手段的恶劣程度以及给被侵害人造成的精神、物质损害等因素来判定。在给予行为人处罚时应当注意只要行为人构成了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应当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聊天记录发朋友圈问题不大,
不过最好是不要把工资条发朋友圈
关于薪酬保密的规定,几乎是所有公司的要求。目前劳动法或者劳动合同法还没有专门针对此问题进行规定,而是把权限放给了用人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可以在不违反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来制定自己的规章制度。
从公司管理角度来说,一个企业的薪酬结构和员工的工资水平是企业的核心机密,一旦外泄则会影响企业的发展。比如引发员工内部工资攀比和不平衡,从而造成引发要求“涨工资”的混乱局面。
但是公司在给每位员工定薪时都有自己的标准,每个人的工作能力有差异,自然工资收入就有差异,但是这些差异往往是不能对外公布的。甚至是难以言传的。
另外一个影响,就是被竞争对手知道了自己的薪酬水平,就很有可能失去人才竞争的优势。
所以只要你的公司有薪酬保密的规定,这种做法就是违反了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公司按照规定处罚,就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