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民事案件一般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仅仅是起诉离婚,法院是不会主动去调查对方的聊天记录以及宾馆的开房记录的,如果想去调取的话,需要向法官申请调查令,再去相关部门调取。离婚诉讼是一般的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原告要打官司就要提供证据。警察是办理刑事案件时才会主动调取证据,而离婚是民事案件,就算原告向法院申请,法院的法官一般是不会去调取聊天记录的,况且法官根本没这个调取被告人通讯记录的权利。如果和案情有很大的关系会同意调取通话记录的,但是调取不了内容,网络聊天一般不会调取,证明力相对比较弱,作为证据的难度较大。这个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了才能作出准确的分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只要案件需要,法院会调查QQ聊天记录的。
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已成为人们生活和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与此同时因网络引起的民事纠纷和计算机犯罪也不断增加。电子证据这一以高科技电子介质为载体的证据形式也随之进入司法领域,
经过公证的QQ聊天记录可作为诉讼证据。
新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入了证据目录中,该规定意味着包括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甚至微博私信等都有可能作为证据使用。
对于证据的认证主要是从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三方面进行。对于QQ聊天记录这一电子证据来说,通过这三方面的认定,关键是要确定两个问题:一是QQ的使用人是否为现实中的聊天人,是否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案件当事人;二是聊天记录是否未经删除篡改,是否具备完整性与真实性。由于电子证据本身的特殊性,对于其形式的合法性审查应区别于其他证据。
QQ聊天记录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确保真实性和完整性,是能够被采用的。若能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完成的证据链,则具有更强的证明力。
如果原告的聊天记录是原告提出的证据,被告是有权查看的。这个属于质证阶段的任务,就是对对方提出的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进行质证。
法院可以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吗
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
法院查看可认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裁判规则:
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确定使用者身份及内容未被删除篡改。
庭审中,通过被申请人手机微信提取并拨打的电话号码为申请人的,可以确认被申请人手机微信中微信号的真实身份即为申请人。
满足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成为定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