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家的这位母亲名叫石春梅,与丈夫结婚多年感情良好,但与公婆的关系不佳,经常会发生争吵。
她在绝笔信中称,因与公婆存在矛盾才走上绝路。到底是什么样的矛盾,让她如此绝望,竟然选择以这样的决绝的方式来解决?答案或许只有当事人清楚。
我们相信,世界上没有什么矛盾是无法解决的,希望这位母亲能尽早想通,不要做出冲动的举动,早日带着孩子平安回家。
倘若公婆确实给了这位母亲很大压力,也希望他们能早日意识到这一点并做出改变,不要再将儿媳逼上绝路。
我们不该责备这位妈妈
小编发现,大部分网友都在担忧母子三人的安全,但也有网友忍不住在责备这位妈妈“无能”、“自私”、“心理承受能力差”。在此,小编想对大家说,我们毕竟只是旁观者,或许无法体会当事人的心情,希望大家不要为了喷而喷,增加当事人的心理压力。
我们有什么理由责备这些陷入绝 望中的妈妈呢?很显然,在走上绝路之前,她们的情绪已经崩溃了,她们对生活有着深深的无力感,已经失去了走下去的勇气。
而她们的绝望不是突然间冒出来的,平日里周围人的忽视、来自自我的否定,都形成了巨大的负面力量,将她们慢慢席卷入绝望的深渊。而当我们意识到这一切的时候,为时已晚。
对于这一类承受着巨大心理压力的妈妈,我们要给她们多一些关怀和理解,帮助她们摆脱忧郁的情绪,而不是对她们的崩溃熟视无睹,甚至冷漠地把她们逼进绝望的深渊~
福建漳州石春梅母子三人投河自尽案,在网上持续发酵,真相浮出水面。网友们对死者和两个孩子深深的表示同情。根据石春梅的绝笔遗言,可以看出,她的死亡原因是被公婆所逼,丈夫也是一个间接性的杀人凶手。每次媳妇受委屈时只会口头安慰的爱自己的丈夫。每次只是安慰老婆要忍,导致老婆对他极度的失望。
据网友说,漳州那边农村媳妇地位很低。要家族居住在一起,在忍受了那么多次公婆的凌辱还选择和公婆一起居住,可见她甩也甩不掉。如果能够摆脱了可恶的公婆,那她也不会选择用这样的方式结束自己的生命。在离世前夕,她肯定设想了很多画面,却又摆脱不了这样的亲人。
在信中石春梅吐槽自己曾经被公公用物体打伤,流了很多血,甚至现在手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疤。然而作为她的老公,每次看到媳妇被公婆言语攻击或身体伤害,他都只是口头安慰,只是说忍一忍,公婆毕竟还是公婆。丈夫是很孝顺,可是他这是愚孝,他的孝顺建立在媳妇的痛苦之上,明知道爸妈有错,还偏向爸妈。
石春梅和老公感情很深厚,老公也很爱她,导致她一味的容忍,一味的为老公着想,积压多年的怨气怒气委屈找不到发泄口,唯有以死明志。在她看来,公婆的造谣已经解释不清了,她觉得只有死了才能够拥有一片安静。最终走上了河边。甚至为了不让公婆照顾她的孩子,也将他们一同带到了另一个世界。
弱小的她曾经求助过自己的父母,希望父母给自己做主,可是父母反而也觉得是自己的女儿在惹是生非。听信外面的谣言,对自己不理解,成了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在家里她也只能把这些苦透漏给她的姐姐,姐姐一方面表示同情,一方面给她出主意,可是有些事情始终缠绕着她。
在遗书里她还说大儿子很懂事,说爷爷奶奶欺负妈妈,但是他们和爸爸不会欺负妈妈。这么暖心的孩子,可惜年纪太小。作为一个母亲,她害怕自己的孩子在这种充满矛盾和争吵的环境里,不能够好好的成长。也不愿意让他们兄弟俩在没有母亲的陪伴下长大。
网上对石春梅事件有个评论:中国家庭最大的三个问题,就是认为没闹到离婚的夫妻,就不用在意夫妻关系;只要没孩子跳楼,就不用反思亲子教育;只要没大打出手,再明显的婆媳矛盾都不是什么大问题。而石春梅的家庭里就出现了婆媳矛盾也没有得到解决。如今有人因为婆媳矛盾跳河了,才发出感慨万千。
很多网友都纷纷诉说了自己的遭遇,确实和公婆居住在一个屋檐下,难免会爆发矛盾。加上养孩子的辛苦。可见拥有一个好婆婆的重要性。找老公也要看他的各方面,在爱你的同时也要有担当,明事理,分好坏。对于婆媳关系只能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诉说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希望天下更多的公婆能理解儿媳的不容易。多年媳妇熬成婆,一切总会过去的。
石春梅的自杀身亡可能是因为产后抑郁症,公婆的到处造谣,丈夫黄先生没有站在妻子这一边,让一个28岁的女人无处宣泄心中的压抑,父母又听信了公婆的谣言,公婆的指责,娘家又不能回,长期的压抑爆发,产后忧郁没有得到很好的治疗,让妻子对生活的绝望,内心的崩溃,缺少家人的关怀,带着满满的怨恨而去。
特别中国的婆媳之道相处何其难,婆媳未生活在一起之前,都有各自生活习惯,在生活在一起的时候,婆媳之间的适应不良,彼此不能接纳,便会关系紧张,矛盾丛生,丈夫在其中没有起到很好的中介作用,一味地谦让父母的无力要求,忽视了妻子的心理情绪,长期以往下去,妻子对公婆和丈夫的怨恨就会增加,妻子的心理情绪没有得到很好的梳理,内心抑郁加重崩溃时,产生厌世消极的情绪,让石春梅带着两个年幼的孩子跳河身亡。
石春梅的事件告诉我们,婚姻你选对了,就是天堂,选错了就是地狱。正所谓为母则刚如果一个女人在临终时候连孩子都带着,可见他对自己家庭,身边的人绝望到那种地步。中国男人在处理婆媳关系时,很大程度上都是委屈老婆,迁就老娘,老娘就算不对,也不敢讲一句,这其实是一种被传统文化支配的愚孝,男人结婚后,和老婆才是组成了小的核心家庭,父母只能是大家庭的一员,摆正位置,其实很多事情就迎刃而解了。
结婚二个多月,24岁的上门女婿将新婚妻子残忍杀害。在法庭上,凶手葛宜峰称自己做上门女婿的生活很压抑,是导致这起血案的根本的原因。当上门女婿为何这么难?我们来一起剖析这起案例,希望能给大家一些警示。
一、血案发生在新婚二个月后
1、2014年4月26日,葛宜峰跟随岳父母居住在北京的租住屋内,一大早还没有起床,就听到岳母不停地数落他和他的家人,称他配不上她的女儿等等,这让他很愤怒。他给外出的妻子发短信说被岳母骂了,妻子回复:我妈就那样。受了委屈的葛宜峰,渴望得到妻子的理解和安慰。可是没有,妻子回家后矛盾进一步升级,争吵中妻子将他的衣服扔了出来。
2、葛宜峰走出家门,躲在车上生闷气。虽说他早就有了报复妻子一家的念头,也准备的剪刀、锤子、水果刀等作案工具,但他始终没有下定决心要走这一步。他将妻子叫到车上,还是希望能与妻子好好的谈谈,想让妻子给他道歉,寻求一些心理安慰。妻子哪能理解到他此刻的心情及想法,话没说两句又争吵起来。当妻子准备下车离婚时,葛宜峰的情绪彻底失控,用剪刀捅向了妻子……。
3、看到妻子躺在血泊中不再动了,他才意识到自己干了什么事。他打电话给自己远在安徽的母亲和哥哥,告诉他们自己杀害了妻子,家人都不信。他就拍了照片,发了朋友圈,说终于结束了这一切。尔后,他打车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向民警要求立刻枪毙他。
二、法院判决:
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葛宜峰死缓,限制减刑。他为何没给妻子抵命呢?这里面涉及自首、被害人存在过错等原因。刑法规定,罪犯犯罪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规定是“可以”从轻处罚,但不是“应当”,至于是否能从轻处罚,关键还要看犯罪情节。在这起血案中,很明显的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善导致的,被害人及亲属都存在一定的过错,法院会酌情考虑从轻处罚。另外,在其岳父母强烈要他抵命的情况下,葛宜峰还能够保下一命,也与目前的刑事政策有关。因家庭矛盾引起的杀人案,只要情节不是太恶劣,一般也不会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目前,葛宜峰在安徽蚌埠监狱服刑,已由死缓改判无期徒刑)
三、是什么原因导致的这起血案?
葛宜峰是安徽池州人,初中文化。当年1月25日与同乡陈某领取的结婚证,2月5日举办的婚礼,做起了上门女婿。随后跟随岳父母来到北京,与岳父母一起居住在出租屋内。究竟存在什么样的家庭矛盾导致的这起血案?我们根据案件中透露出来的信息分析一下。
1、家庭矛盾,难以说清谁对谁错。
葛宜峰说,婚后的家庭生活让他很压抑,他和岳母关系不融洽,结婚当天就因琐事被岳母骂了一顿。而案发当天,让他痛下杀心的也是因岳母的谩骂引起。受害者陈某父亲称他一直拿葛宜峰当儿子看待,没钱了就给他钱花,还给他钱学开车。而葛宜峰不思进取,游手好闲,喜欢玩牌,还动手打过妻子。
分析:他们之间究竟谁说得对,这都不需要去考证,因为家庭矛盾不能完全归责一方。家庭矛盾难以调和,陈某的父母作为家庭中的长辈,应当负主要责任。
2、面对新环境的不适应。
葛宜峰说,结婚前他在外地上班,每个月赚七八千元。到了北京,他每个月赚五六千元,“要给别人当哈巴狗似的,钱还不够花。每天要花四五个小时在地铁上,我适应不了,很压抑。”他还提到,妻子到北京后生活档次提高了,越来越看不起他。“我感觉窝囊,心理落差很大。”
分析:在他们的家庭矛盾中,如果葛宜峰妻子能够对其进行理解和支持,矛盾就可以得到抑制和缓和,可是没有,她的妻子始终与他的父母站在同一阵营,让他感觉孤独无助。
3、葛宜峰认为自己付出很多,却得不到妻子的理解。
葛宜峰说妻子:“你说你和别的男孩子谈恋爱分手了,把我当感情寄托,我就和你谈恋爱;你说订婚我就和你订婚;你说让我做上门女婿,我就做上门女婿;你说让我辞了工作来北京,我就来北京陪你。”
分析:从这段话中,我们可能看出,他把妻子视为他的全部,而妻子好像在拿他“垫背”。结婚两个月就提出离婚,他们的感情基础并不是很稳固。
4、葛宜峰感觉自己没有退路
对于这起婚姻,最初他的妈妈就是反对的。在妻子提出离婚时,他也曾与母亲的进行商量,但他的母亲认为本来倒插门就丢人,如果让别人赶出家门更丢人,便告诉她:“离婚后就别回家了,我们家丢不起这人”。
分析:将葛宜峰逼上极端之路,他的母亲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每个恶性案件的发生,都是多因导致一果。在这起血案中,葛宜峰的偏激性格是造成这起血案的主要原因。其它就是家庭矛盾,甚至也包括他母亲的不理解、不支持!
四、“入赘”家庭应当如何相处?
当前是80后、90后年轻人挑起家庭大梁的时代。因受计划生育的影响,这一批年轻人存在很多的独生子女,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男方“入赘”到女方的现象。“入赘”家庭应当如何相处?作者谈几点看法。
1、不要轻言“入赘”
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入赘女婿被歧视的现象还是存在的。在年轻人的婚姻中,不要轻言“入赘”。哪怕女方家庭只有一个女儿,需要让女婿和女儿承担老人养成送终问题,都应当尽量避免给女婿套上“入赘”身份。例如,岳父母暂时不需要贴身照顾时,在结婚之初就不要直接将男方“娶”到女方家。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女儿需要尽赡养义务的观念也得到普及,现在完全没有必要再去搞“入赘”这一套。
2、女方家庭应当尊重女婿
让入赘女婿进门,其用意就是要让男方挑起女方家庭的大梁。女方家庭应当给予超出自己女儿的尊重,并给予男方一定的话语权,参与家庭事务的决策,让他有“存在感”。现在的问题是,愿意到女方家入赘的男方,一般情况下条件会比女方家差一些,男方会不由自主感觉比别人低一等,如果女方家再不给予足够的尊重,矛盾就难免发生。
3、发生矛盾如何处理?
在发生矛盾时,最忌讳的就是女方家里人站在同一战线,孤立入赘女婿。这会让入赘女婿始终感觉自己是外人,家庭关系难以融洽。对于女方来讲,应当成为父母与女婿之间的沟通桥梁,要懂得“会当儿的两头瞒,不会当儿的两头传”这个道理。当小夫妻发生矛盾时,女方父母应当偏向女婿,而不能去护自己的女儿。
结束语:
回到本案来讲,大家都会认为葛宜峰因为这点家庭矛盾,就去杀害妻子,做法太极端,害人又害已。作者认为,其根本原因是,葛宜峰爱了不该爱的人,自己全身心地投入,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是妻子失恋疗伤的“备胎”,让自己有点受骗的感觉,却又难以言传。这一点,葛宜峰心里是清楚的,但他不一定会承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