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婚双方可以选择协议离婚,协商不成时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协商时双方针对财产以及抚养权、抚养费,探望权,双方自愿分配即可;走诉讼程序的话,一方有出轨行为的需要提供证据证实,能够认定为属于过错方的,对方可以提出赔偿请求,但是对于孩子抚养权的争取法院主要是看双方各方面条件哪一方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出轨对于抚养权的影响并不大,具体情况还是要看您这边能够提供的有效证据。
【法律依据】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在司法实践中,子女抚养费一般应当至少包括教育费、生活费和医疗费等,但是,没有实际抚养子女一方应当按照什么标准来支付这些费用呢?我国法律对此又是如何规定的?下面,华律网为大家讲解相关法律知识。
在离婚案件中, 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延伸补充: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在抚养费的数目确定后,涉及到一个如何履行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一、一次性给付
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二、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
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不算吧,抚养费是父母或者其他对未成年人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用和其他费用。失去监护权的一方应当承担子女抚养费,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第十八五条民法典:“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事实上,父母可以同意孩子和一方住在一起,由抚养方承担所有的抚养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应该能够保证孩子的成本,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
支付儿童抚养费的情况如下:
1.父母双方协商确定抚养费金额;
2.有子女的,未取得子女女监护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监护费,当然也要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子女的具体费用;
3.如果有两个孩子,如果父母一个人抚养一个孩子,除非双方差距太大,否则可以承担自己抚养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两个孩子由一方抚养,未取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需要支付月总收入的30%-50%作为抚养费,当然也要参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和子女的具体费用。
02抚养费的支付期限
抚养费的支付期限一般为儿童18岁。16岁以上18岁以下的儿童可以工作养活自己,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
18岁以上的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如仍在学校上学,.真的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丧失劳动能力.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父母有能力支付,但仍应承担必要的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