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院要看夫妻双方的意愿,除非一方提出要求,不然法院不会特意查询夫妻一方的微信聊天记录当作证据。
可以的,只要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聊天证据(伪造的,改动的除外)均可以作为证据进行举证。
微信的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提供给法院的,但是法院是否采纳,需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