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具有法律效应。
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证明案件事实信息的数字化信息,像是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短信、图片等各种信息,都是具有法律效应的。不过在这之前,必须满足几个条件,像是双方身份信息、是否存在合法性、聊天记录是否与案件相关等,否则就无法作为证据。
如果自己打算用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一定要用原件也就是APP上的信息。把相关内容截图,相当于失去了真实性,就失去了法律效应,也就无法作为证据使用。
1、相关数字化信息
法律讲究的是证据,只有足够的证据,才能证明一些事情。而我们国家也有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相关规定,其中就包括一些电子数据和电子文件。
常见的内容像是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短信和电子邮件、身份信息和通信记录、音频和视频等。这些证据虽然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储,但是本身也属于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只要我们保证这些内容的真实性,就具有法律效应。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我们必须保证电子数据是原件。有明确修改或者剪辑的东西,是无法作为证据的。
2、满足三大条件
想要用聊天记录作为证据,需要满足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三大条件。
真实性就是双方的身份,我们要保证账号归属者是对方,像是微信号绑定的手机号、实名信息等,这些可以作为判定依据;合法性就是不存在威胁或者作假,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可能要参与质证;关联性就是和案件有关联,能够明确作为证据使用的聊天记录。对方随便一句话,没有任何关联信息,是不能当做证据使用的。
在实际生活中,有很多把聊天记录作为证据的案例,不过需要经过严格的校验,被判定无效的例子也有不少。
3、尽量是源文件
对于数字化的证据,尽量要保证是源文件,不能有任何修改的痕迹。就算是打印或者截取片段,也一定要保留好原来的内容。毕竟现在科技手段发达,很多数字化信息可以造假,没有源文件法院轻易不会相信。
像是聊天记录这种东西,还要注意手机的使用,一旦我们把聊天信息给删除,想要找回可就难了。最好做一个备份,以备不时之需。
微信聊天受法律保护。
根据相关规定,微信聊天记录属未经明确列举但仍可认定为“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电子数据证据由于其具有无形性、易破坏性、多样性、高科技性等特点,效力问题十分重要。要让证据具有效力,其应具备客观性,与事实具有关联性,取得手段要合法。为提高证据的证明力,当事人的确可借助公证、鉴定机构,对证据进行公证和鉴定,日后闹上法庭,这一证据将有法律效力。
网上聊天是以虚拟身份进行,该份证据不能认定其就是被告本人的聊天记录。另外,因电子数据的易编辑修改性,两人的聊天很大部分也属于私聊,很难保证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找律师网的律师认为微信聊天记录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是其证据效力较低。原因在于:微信聊天属于虚拟内容,取证方式较难,且难以证明微信昵称就是你要起诉的当事人本人,因此,微信聊天记录在提交法院的时候必须符合证据要求,可以根据具体案件在法律猫律师的协助下及时有效的收集。
这个是属于侵犯隐私的,员工有权拒绝这种行为,当发现这种现象的时候,可以拒绝。
公民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容侵犯,未经用户同意,互联网信息服务者不得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即便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也应当明确告知用户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方法
遏制隐私泄露,需要我们每个人都强化法治意识,守住法治底线,全力保护好自身的隐私。同时,更需要法律“亮剑”,需要执法机关依法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无论机构泄露的,还是平台、个人泄露的,只要触犯法律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公民织密法律保护网,还要构筑反应迅速、处理及时的应对机制。比如,有关平台一旦发现受害者的隐私被泄露,应快速删除,尽最大可能减少危害。
您好,防止微信聊天记录泄露有以下方法:
1、设置手机开机密码和屏幕锁,不让别人轻易打开手机。
2、更改微信登陆密码,不使用微信的时候在账号管理页面完成退出。
3、在微信设置中开启声音锁和账号保护来提高微信登陆的安全系数。
4、把部分不想被人看到的聊天记录删除了,这样也比较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