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侵权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等。
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个人隐私,无法私自查询别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首先,偷窥别人的聊天记录,是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保护管理办法》第7条规定: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第18条规定用户应当服从接入单位的管理,遵守用户守则;不得擅自进入未经许可的计算机系统,篡改他人信息。
不得在网络上散发恶意信息,冒用他人名义发出信息,侵犯他人隐私;不得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及从事其他侵犯网络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二,侵犯他人隐私权,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第三,关于是否构成刑事意义上的犯罪,由于我国刑法尚没有隐私权一说,所以偷窥他人聊天记录还不构成犯罪,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其中第四条规定:“利用互联网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及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的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可以构成犯罪,依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知名娱乐博主“开八”私信马蓉,自称有资源和关系可以减轻马蓉负面新闻影响,帮助马蓉走出窘境。博主的“真诚”似乎打动了马蓉,她回应“怎么帮”,结果……请看下图。
有网友评论称“我喜欢上床你却要给我上香?”深知马蓉心啊;之前也有网友戏弄过马蓉,马蓉回应同样的三个字“怎么帮”,看来马蓉也受够了现在人人喊打的困境,何必当初呢?
戏弄完马蓉,还把聊天记录公开,这下估计马蓉再也不会相信网友,也没信心走出困境了。“帮你上柱香”,真是绝杀!
马蓉如今只为自己那管他人死活,宋喆家人和朋友很寒心。
1,未经他人允许,偷看他人信件、电子邮件、qq微信等内容是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2,隐私权包括:①个人生活自由权;②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③个人通讯秘密权;④个人隐私利用权。
3、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国情及国外有关资料,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①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②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③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④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⑤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⑥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⑦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⑧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⑨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那要看偷看的是啥内容
如果是一些无聊的话
那是没有问题的,不算违法
如果是一些隐私,那是违法的
你是一位学生
应当以学业为重,不要老是玩手机
老师看你的微信没有问题
老师是为了你好
老师有监督和教育你的权力
所以,老师任何时候看你的手机聊天记录都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肯定不违法。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一定范围以外的人)公开或知悉的秘密,且这一秘密与其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
判断信息是否属于个人隐私核心就在于,公民本人是否愿意他人知晓,以及该信息是否与他人及社会利益相关。如个人日记,身体缺陷等。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他人及社会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