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起诉时,讨薪聊天记录是能作为证据的,但前提条件是:其必须满足诉讼证据的“三性”,即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先期介入调查确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一、可以提供如下证据:劳动合同、工作服、入厂登记表、工号牌、工资卡、证明人。如果上述材料都有全部提供,如果只有一项也可以。
二、《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九条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可以。如果你去劳动仲裁的话,微信聊天记录是可以作为证据的。事实上,你只需要证明你在对方单位工作就行了,对方应该提供工资发放证据,如果不能提供,那就是没发放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