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证据包括: 电子数据。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综上,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一种。微信作为证据想让法院得到认可并支持,必须要完成以下的举证(一)必须确认微信的使用主体就是当事人双方。如果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交了微信证据,但是却不能证明使用微信的当事人为案件的当事人,这在原则上就不符合主体的条件。(二)保证获取微信聊天记录的方式方法的合法性。通过非法的方式获得证据是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比如非法搜查、非法扣押等方式。(三)必须提供真实和完整的微信证据,必须保证微信证据和其他证据之间存有关联性,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在诉讼案件中,若想得到法官对证据的认可和支持,必须保证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
聊天记录保存在腾讯服务器上,可以保存两年左右。如果涉及到公安部门的案件,公安部门的负责人需要看取证。如果有正式的审批程序和一系列特殊的技术措施,就可以看到当事人的聊天内容。
公安机关调查QQ聊天记录是法律赋予的职责。在移交、使用聊天记录证据时,公安机关将根据工作需要开展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不得无目的地对所有聊天记录进行调取,并严格依法保护个人隐私。
只要聊天记录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符合社会公德,就不必担心公安机关的调查。然而,如果聊天记录中有非法和刑事案件,你就不会想到它。
是通过建立敏感词语来抓取的当你说的话或对党和政府的言论有高频线,基本上你会检查(手动或机器检查不知道)。如果很高,有人可能会敲你的门。但这并没有告诉我国的良心已经有了良好的奔跑,美国还是松了许多快,释放了奥巴马的言论,人们就会打破秘密服务。
当年我在英国的一个叙利亚内战的YouTube上,然后在视频中:免费支持ISIS演变成这次演讲的刷新,不会让我马上发表评论,我想是什么技术故障,尝试了几段视频都不让我评论。这是一个例子,每个国家都有严密的网络监控,毕竟是稳定的。
总结:根据规定,不涉及案件或犯罪,不可能随意拿对方的聊天记录,因为这是对他人隐私权的侵犯。
报警完全可以的,一般会通过专门追踪定位的软件调取QQ所的独立IP地址,它就像沈阳区的电话区号是024一样,犯罪嫌疑人都是区域地址可查的。当然做为普通人的我们其实也不知道警察有没有网络人才可以实施有效抓捕,但你一定要报案,不然你3万可就真的没戏了。
新民事诉讼法将电子数据列入了证据目录中,该规定意味着包括电子邮件、QQ聊天记录甚至微博私信等都有可能作为证据使用。但电子证据的高科技性、易受破坏性、可修改性及原件的不可确定性使得实践中对电子证据的认证成了一个难题,确定电子证据的认定方法及标准是司法实践的迫切需要。
对于证据的认证主要是从关联性、客观性、合法性三方面进行。对于QQ聊天记录这一电子证据来说,通过这三方面的认定,关键是要确定两个问题:一是QQ的使用人是否为现实中的聊天人,是否为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的案件当事人;二是聊天记录是否未经删除篡改,是否具备完整性与真实性。由于电子证据本身的特殊性,对于其形式的合法性审查应区别于其他证据。实践中,法院单一采纳QQ聊天记录,仅凭聊天记录对案件事实进行认定的情况很少,必须有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形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方可作为证据使用。
可以,如果该嫌疑人正在被调查,那么微信 丘丘,电话等一切都在监控范围之内
“由于网络的不可跟踪性,即无法拥有有力的证据来证实聊天双方在社会中真实的身份,所以就目前的技术和法律条文来讲,有充足的理由相信QQ的聊天记录尚且无法作为法律依据。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同录音一样QQ聊天记录同样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表明说话方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相应陈述,所以综上所述,本人主张QQ聊天记录不作为法律依据,希望法庭予以支持。” 这是一个其它案件的实录。 结果是法庭支持辩护方的辩护请求和主张,QQ聊天记录将不作为控方证据予以采纳。 由于中国是谁报案谁举证,所以希望您在您的所在地找一下专业的律师资询一下,让他为您看一下哪些可作为控方证据,哪些可以通过间接方式转换为有力的控方证据。记住别找新手,他们这方面的经验还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