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到王某家聊天)孙某与王某的聊天记录

hacker2022-07-04黑客业务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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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友假装自杀,女友相救溺亡,结果怎样?

2019年2月的一天凌晨,江苏男子李某酒后同女友吵架后假装跳河自杀,大他11岁的女友孙某闻讯赶到后,明知自己不会水,还是下河对落水的李某施救,结果却被男友拖至深水区导致其溺水身亡,6天后遗体才被找到。一时间该案在当地引起人们关注,这到底是个意外事件还是一起刑事案件,李某的行为又该如何认定?

酒后跳河吓唬女友

1999年出生的江苏宝应男子李某在淮安市区某酒吧上班期间,经人介绍,与同在酒吧上班、大他11岁的女子孙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虽然有年龄差距,但两人在相处过程中除了因李某会赌博而拌嘴外,还算融洽。

2019年2月2日凌晨3时许,两人在酒吧陪客人喝完酒下班后相约到某饭店喝鸡汤。期间,孙某发现男友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有前几天赌博的信息,两人再次为此事发生口角,孙某一气之下离开饭店。

被女友扔下的李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在步行回家路过淮安里运河常盈桥附近时,产生跳河吓唬女友的想法,便告知女友自己在大运河跳河。

在录制准备跳河的视频发送给女友孙某后,李某从桥栏杆上下来并翻过护栏进入里运河,从浅水区走至南桥墩北侧深水区。

女子舍身救“溺水”男友

反被拖入深水区冲走

下了河的李某其实并不想自杀,当他自己走到深水区旁时,便紧紧抓住桥墩处一个凸起的钢筋,等待女友的到来。

果不其然,在水中的李某不久便听到女友孙某在岸上的呼喊声,但他并没有回应,而是装作自己已溺水,在水中没有任何反应。

站在岸上的女友孙某见状,也顾不得自己不会游泳,跳入河中,准备拉李某上岸。

然而此时,水中的李某似乎听到孙某一句“要死就一起死”,于是竟用拖拽的方式强行将孙某拖往深水区,很快,二人在水里失去平衡,李某抱住水中凸起的钢筋将头伸出水面,随后被人拉上水面,而大他11岁的女友孙某则被湍急的水流冲走。

6天以后,孙某尸体在常盈桥东侧中州岛附近被发现。经鉴定,孙某符合溺水身亡。

过失还是故意?

罪行认定成争论焦点

事情发生后,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很快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刑事拘留。但是当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时,李某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名也成为争论焦点。

据承办此案的淮安市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案在处理过程中,对李某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以及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存在三种分歧。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是意外事件,因为李某本人也不会游泳,无救助能力,造成孙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溺水,因此李某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即便是先行行为导致孙某处于高度危险境地,但因李某无救助能力,也不属于不作为犯罪,因此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第二种观点认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认为李某与女友向来关系较好,只是因琐事赌气,而主观上并不想孙某死亡,只是为了吓唬一下女友而已,对于女友孙某死亡属于过失心态,因为饮酒后判断力下降,轻信不会发生溺亡结果。

第三种观点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女友孙某的死亡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李某第一次进入深水区对水深等情况有明确的认识,酒后滋事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区后便放手,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后经淮安市中院审理、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广州一女子与情人在车内约会,遭到丈夫的全程监听,对此你怎么看?

监听这个行为确实不对,但是这个丈夫当时监听的想法,就是想知道自己的妻子还有没有在出轨。这段婚姻其实早就已经存在问题了,而婚姻中,如果有一方背叛了另外一方,那么这段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莫不如早一点结束算了,不要在为难自己了,过着每天都怀疑的日子,真的很累。

女子出轨,被丈夫发现

王某和孙某两个人是同学,但是在上学的时候,两个人并没有恋爱,反而是毕业了之后,他们一直都有联系,于是王某就喜欢上了孙某,慢慢的两个人就相爱了,在一起三年的时间,后来王某将孙某娶回了家,成为了自己的老婆。两个人在结婚之后,婚姻生活还是很不错的,可是突然间有一天,王某发现自己的老婆有一些很反常的行为。

以前在生活当中,自己的老婆并不在意打扮,而现在自己的老婆反而很注重打扮,平时都是正点下班,然后这段时间总是加班。王某以前和老婆总是能够很好的沟通,而现在总是因为各种小事情发生争吵。各种行为的反常,王某开始觉得老婆有一点奇怪。其实在生活当中,王某也是一个心很细的人,于是他就开始猜疑自己的老婆,是不是外面有了其他的男人。

有一次,王某特意找了一个机会,然后说自己的手机没有电了,想要用老婆的手机打电话。可是没有想到自己的老婆怎么也不把电话借给他用,如果是以前的话,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现在的老婆手机几乎不离开自己的视线,王某觉得其实肯定是出轨了。后来王某的朋友拍到了孙某和其他男人在一起的照片,而这个时候孙某也承认了,自己出轨了。

女子和情人车内约会,丈夫全程监听

王某面对自己的老婆出轨,刚开始是非常生气的,但是想一想自己两个人也有了孩子,于是并不想因为这件事导致他们的婚姻破裂。王某就选择原谅了老婆,然后并要求老婆不再和那个男人有任何的来往。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王某的老婆确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还是很规矩的。可是对于王某来说,自己的内心像有一个疙瘩一样,没有把这件事情很好的放下。

王某很担心自己的妻子,还会和那个男人联系,于是他就买了一套监听的设备,放到了车里。直到有一天,王某的老婆打电话过来,说自己要加班。这个时候王某的内心觉得肯定有问题,然后他就把监听的设备打开了,结果真的听到自己的老婆和另外一个男人在车里面约会,而且有不可描述的声音。

王某知道了以后非常生气,然后就根据定位,直接找到了老婆的车,当时这辆车停在郊外的高架桥下面。王某就把妻子和外遇的男子堵在了车里,当时王某情绪非常激动,就将车窗砸碎了。然后打开车门以后,它就将男子还有自己的老婆打成了重伤。男子的行为确实有一点偏激的,不过多少还是可以理解的,毕竟被人带多次绿帽子的滋味并不好受。

淮安一男子因情感纠葛假装自杀,女友相救反溺亡,最后怎么判的?

宝应男子李某在淮安市区某酒吧上班期间,经人介绍,与同在酒吧上班、大他11岁的女子孙某成为男女朋友关系,虽然有年龄差距,但两人在相处过程中除了因李某会赌博而拌嘴外,还算融洽。2019年2月2日凌晨3时许,两人在酒吧陪客人喝完酒下班后相约到某饭店喝鸡汤。期间,孙某发现男友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里有前几天赌博的信息,两人再次为此事发生口角,孙某一气之下离开饭店。被女友扔下的李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在步行回家路过淮安里运河常盈桥附近时,产生跳河吓唬女友的想法,便告知女友自己在大运河跳河,在录制准备跳河的视频发送给她后,李某从桥栏杆上下来并翻过护栏进入里运河,从浅水区走至南桥墩北侧深水区。

李某其实并不想跳河自杀,女友孙某则被湍急的水流冲走,直到2月8日上午7时许,孙某尸体在常盈桥东侧中州岛附近被发现。后经鉴定,孙某符合溺水身亡。

涉故意杀人,男友获刑12年6个月:事情发生后,孙某溺水死亡到底是一起是意外事件还是刑事案件有了定论: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很快被淮安市公安局清江浦分局刑事拘留。但是当案件进入起诉、审判程序时,李某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还是故意杀人罪名也成为争论焦点。

女友孙某的死亡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李某第一次进入深水区对水深等情况有明确的认识,酒后滋事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区后便放手,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的间接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后经淮安市中院审理、判决,李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三年,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聊天记录,邮件,短信,微信等电子资料能做婚外情证据么

所谓的证据能力,是指一定的事实材料作为诉讼证据的法律上的资格,故又称作证据资格。证据能力是个法律问题,是否具有证据能力,要由法律作出规定或由最高院通过司法解释来确定。QQ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如何呢?也即能否作为诉讼证据证明案件事实。一般认为,QQ聊天记录属于电子证据的范畴。所谓电子证据也称计算机证据,是指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信息。电子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电子数据交换、网络聊天记录、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证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已明确将电子证据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调查人员调查收集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要求被调查人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提供复制件的,调查人员应当在调查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可见,QQ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以该证据是侵犯其隐私权的方式获取而否认其合法性,进而要求对该证据予以排除,那么,该如何处理呢?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证据材料必须同时具备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的条件,才能够成为民事诉讼证据。本案中,孙某对王某提交的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关联性没有异议,但对该证据的合法性提出异议,并要求法院排除适用。其依据是《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婚姻法》第四条也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不可否认,QQ聊天记录是他人的隐私权,但当其与配偶的知情权和夫妻相互忠诚的义务发生冲突时,孰重孰轻呢?也即谁更受司法保护。笔者认为,从维护善良风俗、社会公德以及婚姻稳定的角度,配偶的知情权相比夫妻间的隐私权更应优先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夫妻之间侵犯对方隐私权收集的证据,不能一概排除适用,当能和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并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时,可以作为认定婚外情事实的依据。但如果作为独立证据,其证明力是相对较小的。

本案中,孙某对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无异议,只是对取得方式提出异议。根据《最高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证据,另一方当事人认可或者提出的相反证据不足以反驳的,人民法院可以确认其证明力。”王某同时向法院提供其与该陌生女子的通话记录,两者可以互相印证,足以证明孙某在婚姻存续期间有婚外情。

综上,本案中王某提供的QQ聊天记录和通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孙某有婚外情的证据。

您根据您的情况,详细看一下这个案例,希望对您有帮助!

评论列表

访客
2022-07-04

笔录中说明其来源和制作经过。”可见,QQ聊天记录的证据能力是没有问题的,可以作为诉讼证据证明案件事实。 在诉讼过程中,如果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交的QQ聊天记录的真实性没有异议,但以该证据是侵犯其隐私权的方式获取而否认其合法性,进而要求对该证据予以排除,那么,该如何处理呢?众所周知,一般情

访客
2022-07-04

轨,被丈夫发现王某和孙某两个人是同学,但是在上学的时候,两个人并没有恋爱,反而是毕业了之后,他们一直都有联系,于是王某就喜欢上了孙某,慢慢的两个人就相爱了,在一起三年的时间,后来王某将孙某娶回了家,成为了自己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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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天赌博的信息,两人再次为此事发生口角,孙某一气之下离开饭店。被女友扔下的李某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在步行回家路过淮安里运河常盈桥附近时,产生跳河吓唬女友的想法,便告知女友自己在大运河跳河,在录制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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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04

杀人罪,女友孙某的死亡与李某的行为之间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李某第一次进入深水区对水深等情况有明确的认识,酒后滋事强行将被害人拖拽至深水区后便放手,说明其主观上具有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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